2008年4月30日 星期三

英國倫敦國會大廈 House of Commons

看到大笨鐘,英國BBC電視台是以這時鐘為準來報時的

以下這篇文章是摘錄自美國學者Deyaa Sudjic與Helen Jones所合著的一部巨著”Architecture and Democracy",文中從民主政治的角度來看建築,其思考至今尤值得後人深思:

譯者:李白雲、 任永傑

威斯敏斯特宮是英國最有名的建築。它被特意設計成為一個國家民族特徵的象徵。1834年大火之後,議會大厦被重建。它或許是英國通過建築和特定樣式來代表它自身的一個最顯的例子。兩排綠皮椅,坐席間距為兩個半劍身,這不論是從建築上還是從政治上,都比其他的事物更能說明議會。當議會下院討論如何以最好的方式重建在二戰中被毀的議院的時候,溫斯頓‧邱吉爾說道:"英國議會機構的全部特質建立在這樣一個事實上,即議會下院是長方形而不是半圓形的結構。"這種對抗式的布局是一系列歷史事件的結果。

英國議會機構的全部特質建立在這樣一個事實上,即議會下院是長方形而不是半圓形的結構。"這種對抗式的布局是一系列歷史事件的結果。
英國議會的發展源於由貴族和僧侶組成的顧問團,他們為英國的國王獻計獻策。議會追隨王室宮廷頻頻在遍及全國的王室行宮的大廳舉行集會,而其中大多都是在威斯敏斯特宮。1066年諾曼征服之後,這個非正式的顧問團就變成了正式的立法機構,被稱為大參議會(Great Council)。它成了君主、大臣、大貴族之間長期衝突的焦點,甚至多次出現訴諸武力的危機。1265年,大貴族在萊斯特伯爵西蒙‧德‧孟福爾的領導下,強制推行在國王和議會之間分權的憲政體系;議會中,除大貴族、主教和僧侶出席外,還邀請每郡選出四位騎士、每個巿鎮選出兩位巿民代表參加。三名有選舉權的人任命九名議員,由這九名議員來推薦國務大臣。這是在英國召開的完全由代表參加的集會,可以看作是現行議會制度的起源。


1547年,議會最終找到的常駐地,即倫敦的威斯敏斯特皇家宮殿。這座宮殿最初是作為王室的宅邸建造的,而不是國家立法機關召開會議的地方。1017- 1035年之間,丹麥的克努特大帝(Canute the Great)在征服英格蘭後留居倫敦,他是第一位把家安在威斯敏特的君主。克努特宮殿被燒毀之後,重建工作最初從薩克遜國王懺悔者愛德華(Edward the Confessor)開始,最終由他的繼任者、1066年贏得了王位的征服者威廉(William the Conqueror)完成。其他君主也對這個宮殿的建築有著不同的增补及修飾,但它卻又一次毀於1512年的一場大火。1529年,亨利八世放棄了威斯敏斯特宮而選擇了約克大廳(York Hall),並把它更名為白廳(Whitehall),但之後的君主沒有一個把白廳作為住所。

台灣的立院建築不夠莊嚴,立委也不夠莊重
古代英國王宮的修建通常很雜亂,甚至兼備多種功能-典禮儀式、法庭審判、財政管理以及居住。最古老併佔支配地位的建築構造是威廉二世於11世紀90年代建造的中世紀式的威斯敏斯特大廳。14世紀90年代,理查二世組織完成了威斯敏斯特大廳的大部分重建,主要建築師是亨利‧耶維爾(Henry Yevele)和現存的宏偉的托臂梁屋頂的設計者休‧赫蘭德(Hugh Herland),位於中央入口處的方塔也是在他們的指導下建成的。18世紀中期,威斯敏斯特大廳正面的部分地方建起了一些搖搖欲墜的咖啡屋和酒吧(取名"地獄"、"伊甸園"和"天堂"),為政治家、律師和觀光的游客提供了休閒的去處。威斯敏斯特大廳不僅是法院所在地,而且是國王舉行加冕禮的地方。


早期上議院和下議院在威斯敏斯特舉行會議的地方都非常擁擠,通常只能適應當時的建築而將就使用。16世紀中期,愛德華六世(Edward VI)准予使用聖‧史蒂芬禮拜堂之前,下議院一直都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牧師會禮堂(the Chapter House of Westminster Abbey)舉行會議。這座哥特式的皇家教堂建於14世紀,是愛德華三世在原有的聖‧史蒂芬禮拜堂的廢墟上建成的。聖‧史蒂芬禮拜堂的座位安排決定了與會者需要面對面坐著,而這種相對座位的議事廳佈局也由此建立起來。為了防止下議院議員在爭論過程中提著劍互相攻擊,執政黨和反對黨的前排坐席間保持兩個半劍長。由於上議院的成員和君主屬於皇室成員,它通常比下議院裝飾得精緻和華麗,懸掛著著名的"無敵艦隊掛毯"(Armada tapestries,為紀念英國1588年打敗西班牙無敵艦隊而制作)。君主坐在會議廳中央的寶座上。

14世紀時的天窗和屋頂被移走,一個低於原有高度的新屋頂被建了起來。
威斯敏斯特建築群不斷地被修復,並且進行了多次重塑。18世紀,克里斯托弗‧雷恩爵士(Sir Christopher Wren,1632 - 1723年,英國建築師)描述了"下議院的軟弱和狂熱",警告暴風雨天氣會使屋頂坍塌。14世紀時的天窗和屋頂被移走,一個低於原有高度的新屋頂被建了起來。19世紀初,詹姆士‧懷亞特(James Wyatt)對兩院會議廳進行了改進。更多雄心勃勃的改建計劃沒有起到什麼作用。最重大的改建由工程部建築師約翰‧索恩爵士設計,他設計的法庭毗連威斯敏斯特大廳,於1826年對外開放,但沒過60年還是被毀壞了。

每個建築單位下都預留了大門出口
1831年,一個專責研究"使下議院更寬敞和更利於健康的可能性"的特別委員會成立了。這個委員會從許多建築師那裡收集資料,包括本杰明‧懷亞特(Benjamin Wyatt)、杰弗里‧亞特維爾(Sir Jeffry Wyatville)、羅伯特‧史邊克爵士(Sir Robert Smirke)。委員會接受了亞特維爾建一座新議院的建議。兩年後,約翰‧索恩爵士、德西穆‧伯頓(Decimus Burton)、弗朗西斯‧古德溫(Francis Goodwin)等人提出了如何把可能性變成現實的建議。其中佔主導地位的建議是建造哥特式建築或新古典主義風格的建築。詹姆士‧薩維奇(James Savage)提議建一個圓形議會廳,理格比‧沃森(Rigby Watson)提出建八角形議會廳,威廉‧肯特早在約一百年前就提出的方案也被重新納入考慮之中。最後,按照索恩的提議以上議院為藍本對下議院進行小規模改建。然而,1834年的一場大火為完全重建議會大厦創造了機會。

外牆上的壁飾
威斯敏斯特宮遭遇了無數次火災,但沒有一次像1834年10月16日晚上的大火那樣嚴重,議會大厦被彻底摧毀。(大火是施工人員在上議院的火爐裡添加了過多的符木造成的。)當這座古老的中世紀建築被大火燒毀的時候,所有努力都用來挽救那座宏偉的(威斯敏斯特)大廳。又高又厚的石牆為阻擋大火的蔓延提供了很好的屏障,這座建築幸存下來。在數千旁觀者當中,查爾斯‧巴里爵士和奧古斯塔‧普金都看到了這戲劇性的一幕。普金評論道,"沒有什麼值得遺憾的,我們應該為之感到驚喜。索恩的混合建築和懷亞特的非正統建築很大程度上都被有效地遺忘了。噢,看見他自己的復合豎框、水泥尖頂和城垛飛散開、爆裂開,是多麼壯觀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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