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4日 星期六

外交部說沒有行文給日本關西機場,《台灣國護照貼紙》說:外交部都不會感到羞恥嗎?

照片來源:台灣國護照貼紙 Taiwan Passport Sticker臉書公開照片

前兩天我貼出《這件事情要讓李大維、謝長廷知道。中華民國外交部警告日本:貼上「台灣國」貼紙的護照違法!》一文,外起各報報導,外交部也出來發表聲明,原《台灣國護照貼紙 Taiwan Passport Sticker》令天也再貼文強力反擊:



外交部透過媒體回應,自由時報以【要日本撕台灣國貼紙? 外交部斥「網路謠言」】為標題 (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963265 ) 整理了這個事件,報導中引述外交部「對此傳聞澄清,不曾向關西機場要求視台灣國貼紙為無效,相關傳聞與事實不符」。(報導結尾還有外交部偉大的諄諄教誨,有興趣的人就自己點出來看,小編在此就不轉載了~)

哎呀呀呀~那這個關西機場提供給台灣旅客看的新聞稿是怎麼回事?(想要欣賞新聞稿的特寫請點此連結看 https://goo.gl/z7FfMz)。

林姓版友回報:

“2016年2月底下午搭乘樂桃,從關西飛回台灣前,我被攔了。關西的機場官員一直跳針叫我們要撕,把我們帶到小房間後,便拿出一些日文資料表格叫我們寫,並讓我看中華民國外交部的繁體中文聲明,內容是有關不可以貼貼紙,日期是2015/11/18。”

這個日期有什麼玄機在嗎?有的。

行政院於2015/11/16 (也就是台灣國護照貼紙誕生後約四個月)公布第214期行政院公報,外交部預告將修正《護照條例施行細則》,新增第三條「不得擅自增刪塗改或加蓋圖戳,指不得擅自在護照封面、封底及內頁為影響護照原狀之行為」,和現行法令第二條「不得擅自增刪塗改或加蓋圖戳」相較,更明確規定範圍。 於2016/01/01上路。當時的外交部長就是現任的駐英代表林永樂。

「中華民國政府外交部」顢頇地強制修改「護照條例施行細則」,來限制納稅人的言論自由。無視該行政命令違反母法也違反憲法,就是在2016-01-01上路了。 而外交部在行政命令還未實施前,也就是在預告將修正《護照條例施行細則》後兩天 (2015/11/18),日本關西機場位就拿到中文新聞稿了!!!

護照有效認定,涉及護照發放政府本身對於護照有效與否的認定權。護照發放政府如果將「在封面貼上貼紙」認定為「涉及影響護照真偽」,也可將這個條件提供給外國機場,那麼外國機場在出入境護照檢查時,也可選擇是否將這個條件列入檢查。

外交部在駁斥謠言之前,怎麼不先好好反省這麼用力打壓台灣國護照貼紙是否有違背民主精神?

如果不是外交部去函給關西機場,那為什麼會有台灣旅客在關西機場被要求閱讀「中華民國外交部」發出的新聞稿?

外交部該做的,應該是檢討並改進台灣人在海外因為這「China」字樣被誤認成「中國公民」,權益受到影響的時候,要如何去保護台灣人吧!!台灣納稅人繳納的公帑養你這個單位,你的任務就是要為台灣人做事,沒有其他。外交部都不會感到羞恥嗎?




以上只是轉貼,如果要問我的意見,很簡單,就是把中華民國護照重新設計成台灣共和國護照就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