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3日 星期三

手機社交網的Kiss原則






有一年在美國旅行,到Barnes & Noble去買了一本微軟執行長Steve Ballmer的傳記,旅程上隨手閱讀,書中提到一切設計的原則在於KISS一字,Keep It Simple Stupid!這項原則,給了我很深的印象。

Keep It Simple Stupid,是把所複雜的事務,都以最簡單、最無痛的方式最終呈現出來,我畫了三十年的漫畫,都是把複雜的事務,用一針見血的方式給畫出來,不過用在個人漫畫可能簡單,用在大公司的產品設計思維就不容易了。

我看過最KISS原則的設計就是iPod了,簡單到只有個圓形按鈕,就一切搞定了。

現在股市裡最當紅的科技公司,都是把網路服務帶進手機裡,IPhone、Blackberry或者Htc Magic都股票狂飆,行動上網成了最新的潮流,然而,我在網路上看到一則討論,認為手機上網要的東西和桌上或拿筆電上網並不相像,有幾個問題需要討論:

一是手機要的是更互動和快餐式(Snackabel)的內容:

所謂手機互動,指的是無論是評比、排名或評論(留言)等,是快餐式手機內容的重要關鍵,充份的運用,才能增加使用者的「黏著度」(Stickness)。過去在2G時代,透過手機投票,或者發送簡訊,都證明非常成功,在手機無線或3.5G行動上網時代,比如Uetream,就附帶簡易的針對直播的投票器,企圖使觀賞者黏著手機不離開。

二是專注在內容(content)而不是社群(community):

手機的社遊網應該圍繞在互動、快餐式和相關的內容,不要試圖將人們綁死在某特殊的社群,社群的形成在手機是流動的且決定於內容的訴求,因此必須跨社群的去思考,所以「一種尺寸適合所有」(one-size-fits-all)的應用是一種錯誤,所有的使用者都不可以被歸入特別的網際關係,因此必須延伸到諸如Facebook、MySpace等的跨網站合作。這點證諸於iPhone的App Store,高居Social Networking第二名的付費APP-BeejiveIM整合了所有即時通訊軟體,確實受到歡迎,但高居第一名的Nally Touch是為了手機上BBS站而寫的軟體,與高居第四名,為Twitter量身訂造的Twitterific,第九名為「噗浪」(Plurk)設計的iPlurk,顯然人們使用手機,很說難說不會為特殊的社群而使用,社群的需要,亦有可能勝過內容。

三是整合檔案資料,手機資料在整合現有的網路檔案資料,社群的資料檔案必須獨立於任何裝置以往接觸的方式,那必須是一種整合網路的「雲端資源」(cloud resource),可同時在桌上型電或手持裝置同時取得,內容的發佈者需要運用這些已存在的內容,而不是再開發手機內容,內容資料皆可同步於桌上型裝置,整合這些檔案資料,極大化個人的互動。如Google透過Exchange,讓我的手機可以同步我在Google上的Gmail、行事曆等,又如App Store裡,有開發商提供Mobil Fotos,可以同步我在Flickr上的照片,並透過手機和我的社遊網分享。

四提供上下文即來龍去脈社交社群消息:

手機的社交網包括了即時的功能和來龍去脈的提醒。透過感知地點的服務,啟動實際社群的的溝通,在這種形式下,互動的在地消息很快的被傳播,急於知道在地發生何事?在地市場消息等,增加了服務收費和手機零售的全面勝利。

五賺錢化

手機的社交網隱含了多層次病毒傳銷的巿場意義。比如說,預覽的廣告,可透過使用者經由各自所屬的社交網分享內容後,極大化的傳播出去,這可以增加CPMs(Cost Per Thousand Impressions,每千人展示成本) 值;這和一般網路的「眼球數」(eyeballs即點閱率)的基礎不同。一般我們點擊Google Adsense的廣告,Google是依點閱率和版主分享廣告利潤,但在手機裡,如果是由使用者將廣告分享給自己的社群,那麼就到達率就更能精準,廣告商也大可大必刊登不知點擊者何人的錢了。

這篇文章要寫到很Kiss很難,但手機上網現在很潮,但一定會成為主流,我有一位朋友看了我的文章後,買了幾檔有手機話題的股票,果然賺了大錢,樂得要請我吃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