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3日 星期二

我就是要開玩笑,魚夫要用巧克力棒刺殺馬英九,犯法嗎?可悲的馬英九,可笑的江宜樺!

001
美國人告訴你說,你要怎麼諷馬、批馬都可以,至於刺馬,沒有採取預備武裝行動,那是你的言論自由!Anti Obama網站

我先聲明:這事不分藍綠,本來「刺扁」或「刺馬」或大刺刺的在網路裡發表要殺人的言論,我都不能苟同,不過在言論自由的保護下,一個人是否有犯意?要依證據來判定,如果只是玩笑的說:「我要殺了你!」或者被國民黨的白色恐佈嚇得不得不用暗語說:Puma,但沒有任何實際致人於死的意圖,沒有採取任何殘害人命的行動,比如說,情侶間打情悄罵:「我要讓你愛我愛到死。」請問,也要被馬政府抓去關嗎?現在,我就要說:「魚夫要用巧克力棒刺殺馬英九」,請問內政部長江宜樺,這可我得去跟您到案說明嗎?如果要,等我去買支巧克力棒,美國進口的,給您充當兇器證物,不要「吃」案哦。

然而江宜樺,這位美國耶魯大學政治學博士,講民主自由,據說他懂呢,還會寫書呢,寫過《自由主義、民族主義與國家認同》、《自由與民主的理路》等鉅著!只是此刻當上了內政部長,半眠吃西瓜,反形,居然說,「刺馬」連開玩笑也不可以:

<江宜樺發表反民主自由的反動言論,按這裡>

我曾經為文寫篇「如何網路協同作仗,活捉共匪陳雲林?」,立即遭到統媒的集體圍剿,可怪的是「活捉」的用語,在我之前,還有更激情演出者,如宋楚瑜聲嘶力竭的要「活捉陳水扁」、「殺陳水扁」,當時陳水扁是國家元首哦!再如馬英九咬牙切齒的疾呼:「子彈已經上膛」、會讓陳水扁「死得很難看」,有影片為證:



您看這兩人的表情與當時的氛圍,可一點也不像在開玩笑吧,有沒有當下被內政部活捉起來?當時在本土政權捍衛言論自由和台灣人的寬宏大量下,他們一點事也沒有。可怪的是,江部長,你們中國書上不是寫著:「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嗎?真要做得不好,你們中國書上,孟子不也說:「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法律之前,人人平等,馬英九至今也沒下令戒嚴,何以現在連玩笑話「刺馬」也不准了?難道嚴禁玩笑「刺馬」,就能把馬英九低迷的民調挽救回來?

在美國,刺馬這種議題,也可以在Facebook上投票決定:<按這裡>。

現在傷腦筋的是馬英九政府根本不知道什麼叫「玩笑」?前一陣子,Mnetal_Floss《心理牙線》雜誌將馬英九和非洲烏干達總統並列為「 全球五大最具膽識領袖」,並以「跟中國求愛」(wooing China)來描述馬英九上榜的事績,反諷意味十足,而總統府馬上召開記者會,很正經的恭賀馬騜得獎,江部長,馬政府裡那些蛋頭官員應該通通抓起來,這比玩笑「刺馬」,還要傷害馬英九!

江宜樺留學的美國,保障言論自由,才使得人民創意十足,下面這則由ONN(是 ONN,不是CNN,叫做「洋蔥新聞」Onion News),報導美國總統大選期間,發生市場槍擊命案,十數名選舉人死亡,造成選票結構嚴重影響大選結果,這則命案新聞如下:


Gunman Kills 15 Potential Voters In Crucial Swing State

除了不知何為「玩笑」外,這個無能的馬政府還有個異想天開的念頭,就是據說要跟「噗浪」(Plurk)要噗友的IP位址。這是繼馬英九的祖國中國,強逼雅虎總裁楊致遠提供電郵用戶師濤的私隱資料,導致這名中國記者被判重刑一事,美國國會議員在聽證會上,怒斥楊致遠等是:「科技和金錢上的巨人,道德上的侏儒」,假如噗浪也這麼做,那在台灣大概就不用混了,台灣的國際形象也會被馬政府盡掃落便所了。

台灣本是個偉大的國家,在亞洲,除了日本外,台灣人在富有後,咱們的民主程度、言論自由、人權保護、女性權益、健保、福利和環保等制度,可以說是亞洲人的翹楚,奈何台灣人選出個無能的馬英九,馬英九再任命一位大開民主倒車的內政部長江宜樺,再經統媒的渲染,台灣居然變成一個連開玩笑要發表刺馬言論的國家都不行了,太嚇人了,江宜樺足可接任新法務部長,凡發表「刺馬言論者」,一律判處死刑,立即槍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