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3日 星期二

ibon 、iPhone和MOD--虛實合作的一個思考(一) 

(立體閱讀,按變色字體會出現相關參考資料)


ibon是7-11商店的「便利生活站」,由消費者自行上傳檔案,然後到全台灣的7-11去下載列印,這樣就不必抱著資料到處走,很是方便。

iPhone是由「蘋果」(Apple)公司所出品的手機,時下正夯,在日本2009年二月起,跟「軟體銀行」(Softbank)買,8G儲存量的手機不用錢;在TV.Com最近也宣佈和iPhone合作,諸如「星艦迷航記」(Star Trek) 的影集都可以看到,有關iPhone和網路應用的新聞更是層出不窮,一機在手,隨時在線,這是我常說的Telcom和Internet兩大網路系統終於連網的開始。


MOD是賀陳旦擔任中華電信公司董事長時,我幾次強烈推薦他全面推動這種具有破壞性創新的新媒體。如今中華電信也已舖天蓋地的鼓勵網路用戶裝設,此舉對傳統的有線系統業者造成了很大的壓力,也因此聯合起來抵制MOD。


紙本出版在美國,協助網友自行出版書籍的網站很多,我所知道的就至少有以下六個網站:

LuluBlurbCreateSpaceCafePressWeBookXlibris等

在台灣,國情不同,這樣的服務,我孤陋寡聞,未之見也。倒是我列印論文,或向Amerzon購書,有PDF版者優先,因為可以影印店去下載列印;ibon則是開始搶進這個市場,如此發展下去,有可能成為一種新的報章雜誌的發行管道;我常想,我看書很愉懶,常只看個一兩章,就自以為汲取書中的精華了,Google圖書搜尋,現在也提供瀏覽一本書部份內容的服務,就像我們到書店翻閱書籍一樣,所以,一本書為什麼不能拆開來賣?一份報紙什麼不能到7-11去列印部份內容就好?

相對ibon的經營模式較為穩定,iPhone和MOD則處於創新理論裡「早期使用者階段」(early adopter)階段,但我認為其勢皆銳不可擋:

MOD在傳統電視媒體上大打廣告,免費安裝機上盒後,月租89元,再送你一千元禮券;由於是數位訊號,相對有線電視的類比式,畫質清晰且可播放高畫質影音,且因為現在的液晶LCD 電視,大都已經取代了揹個大龜殼的CRT電視,人們對畫質的要求越高;為了突破系統台的抵制,MOD全面以低價搶佔市場,來勢洶湧,依我看,後勢看好。

基本上,MOD是網路電視,但呈現出來的是「一般家庭電視」,換句話,待中華電信完成佈署,若能經由冾談,取得頻道(理論上,MOD應是沒有頻道限制的),那麼網路電視也可以進入客廳了,虛實得以合作了。這點,我不得不佩服「新唐人電視台」,他們不但在網路裡無所不在,而且也早和中華電信談妥,開闢出他們的頻道了,台灣人要辦媒體,就得要有這種精神和高瞻遠矚。

MOD基本上還是定點觀賞,但隨著3G環境的成熟,iPhone2.0充份應用了這樣的趨勢,不過,網路與手機之間的關係不在於從手機上網而已,而是從網路裡直接推到手機。就像Skype 的Skypeout功能,從網路裡打電話給朋友的手機,而目前從手機打到朋友網路Skype帳號的Skypein台灣還沒有開放,但我這麼想,哪一天Skypeout可以把影像傳到手機去,那傳播的方式就會丕變,至少電視廣告商可以直接把林志玲、吳念真廣告推到消費者的手機上,無須上電視打廣告了。

我在說的這些發展都不遠,近在眼前,創新理論裡,早期使用者和大量的後來仿效、大量使用之間有一條宣傳要夠,砸錢要多的鴻溝(chasm),跳不過,就死在鴻溝裡,但「中華電信」或「蘋果公司」會死在鴻溝裡?我不太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