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9日 星期日

轉型正義「時力」給問嗎?為什麼這件事悶不吭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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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仰寧備受爭議,在太陽花運動裡他擔任一分局長,根據《維基》的記載:



2014年3月23日,太陽花學運3000名學生佔據行政院,警方為了驅離學生,鎮暴警察以盾牌、警棍將抗議學生強行架走,爆發激烈肢體衝突,現場指揮官方仰寧率鎮暴部隊準備前進,下達射水指令後,水槍朝中山南路上群眾揮掃,攻占行政院的民眾退至立法院。六波鎮壓驅離行動後,順利將佔據行政院內外的學生強行驅離。

方仰寧跟一般警察不一樣,他的執法超過憲法,力能剥奪憲法給予人民的集會權,2014年4月11日晚上,片面宣布「對於(公投盟)日後所申請之集會不予許可。」群眾路過台北市警局中正一分局,力挺公投護臺灣聯盟的蔡丁貴教授,要求警方返還路權,引起強烈的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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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太陽花運動裡,當時有位警察將學生與民眾當敵人打得頭破血流,至今還沒有找出來!

現在政黨輪替了,時代力量的力委選出來了,方仰寧卻升官了!



但就在方仰寧升官之際,而打人的警察還沒查明時,根據20160214的《上報》報導:

香港法院14日裁決,7名警察在2014年「雨傘運動」民主示威活動中毆打時屬公民黨的曾健超罪名成立。7警即時還押。

法官杜大偉(David Dufton)表示,7名警員「有意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名不成立,但較輕的「襲擊致他人受傷」的罪名全數成立。依香港法,襲擊致他人受傷最高刑期為3年。

32歲的陳少丹被加控同日在中區警署接見室內掌摑曾健超,普通襲擊罪的罪名亦成立。



時代力量給問嗎?怎麼連一點評論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