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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台南小吃,樣樣都是「點心」,呷巧嘸呷飽,所以剛搬來時,一天吃個四、五回很常見,我的「人魚線」不見了,六塊肌逐漸團結在一塊,當然,團結最重要!
小吃的前身是由店家挑擔到田邊山間或廟會廣場供人充飢食用,非屬正餐,有一種分法將小吃和正餐之間分為「飯」與「菜」之間的不同,小吃亦可權充配菜來下飯,其實這之間的分野要看饕客的心態,近來台南許多商家乾脆整合眾家小吃組成「國宴」套餐,方便時間倉促不克久留的客人One stop shopping,但在我看來,這就失去了親臨各攤家觀察的特色,以及「尋幽探勝」的快感了。
在台南,就算把小吃當點心吃,也應算是一種「慢活」的態度,而不是到處櫛比鱗次,打包帶走的速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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