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31日 星期一

Hulu既出,誰與爭鋒?

越來越多的電視、電影公司現在和網路影音公司合作了,其中Hulu是個重要的指標。

  繼Joost之後,我申請Hulu帳號也成功了,Hulu 是美國 NBC Universal 和 News Corporation 共同推出的線上影音網站,不同於Youtube,阿猫阿狗都可以上傳,這個影音網站強調專業的影音內容,而這些影音內容卻都是來自於專業的電視、電影集團,還提供轉貼語法和轉寄連結,唯一遺憾的是目前的試驗地區僅止於來自美國的IP ,但這種現象仍值得仔細觀察:

  最早以前,唱片業者和Napster可以說是水火不容。「維基百科」形容Napster是一種在線音樂服務,最初由 Shawn Fanning創建的 檔案分享服務。Napster是第一個被廣泛應用的 點對點(Peer-to-Peer,P2P)音樂共享服務,它極大地影響了人們,特別是 大學生使用 網際網路的方式。它的出現,使音樂愛好者間共享MP3音樂變得容易,卻也因此招致音像屆對其大規模 侵權行為的非難。儘管在法庭的責令下該服務已經終止,它卻給點對點檔案分享程序 ——如Kazaa, Limewire和BearShare—— 的拓展鋪好了路,對這種方式的檔案分享的控制,亦變得愈加困難。如今Napster靠付費服務生存著,免費的Napster的流行和迴響使之在電腦界和娛樂業裡成為一個傳奇的符號。

  事隔不到十年,音樂的點對點傳播,已經進化到了影片為傳輸內容對象的時代了,換句話說,是否一場電視、電影集團和P2P的傳輸平台戰爭是否又要開始?官兵抓強盜的戲碼,是不是又要上演?答案是:這一輪戰爭,完全改觀了。

  Hulu所推出的影片,居然是美國NBC集團主動和網路公司News Corporation合作的,就像英國 BBC公共電視集團和Yahoo的合作,由BBC提供內容,由Yahoo尋找廣告來源,分享其間的共同利益,也就是說,許多內容的提供業者已經體認到網路世代的來臨,網路裡的BT上傳下載,點對點傳輸的方式或集全球眾人之力上傳下載的趨勢,已是沛然莫能禦,所以乃改變戰略,打不過你,就和你合作,網路影音,其實已不再是一種宣傳管道而已,獲利的模式,已經出現!

  現在人們可以看見,台灣許多電視台把節目一一放進網路裡宣傳,這是提高收視率的一種方法,然而,畢竟是一種被動的方式,如果能主動提供高畫質的網路影音,又能透過一種收費平台,獲取利潤,那就是另一種不同的世界了。

  先有Joost的成功模式,再接著有hulu的出現,宣告著兩個世代不同的思維,從前打打殺殺,誓不兩立,我猶記得 2001年,阿扁就任總統,我還帶著一群唱片業向新總統陳情,強烈要求警政署取締mp3的橫行,之後的幾年內,更是風聲戻鶴,甚至有地方檢察官入侵校園查緝學生硬碟的事件發生。

  過去,我們經常看到警方大動干戈,破獲某工廠盜版光碟,然後在某公共場合邀來記者,派來怪手碾成碎片,「以宣示政府取締盜版之決心」,曾幾何時,實體盜版已逐漸被網路點對點傳輸取代,影音的盜版,抓無可抓,於是打不過的,就合作, Joost、Hulu都是這種「合解共生」後的產物。

  近來,我們已經看到Blip推出作者將影音上載後,觀眾會發現在影片的底下出現廣告,其收費方式和Google Adsence大致雷同,也就是觀賞影片時,人們一旦點擊廣告,那麼作者就會獲得分紅;Youtube也即將推出類似機制,所以這些合作模式,將來會不會成為網路影音播放的主流?看來已是大勢所趨,或許這也是讓傳統危危可岌的影音產業找到一條出路也說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