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時代大稻埕有四大旗亭,所謂旗亭就是歌女陪侍的風花場所,分別是「江山樓」、「東薈芳」、「春風樓」和「蓬萊閣」,這些「酒家」(其實那時候無所謂酒家之名)建築均已拆除,其中還能從舊照辨識出細節者,目前唯「蓬萊閣」而已。
蓬萊閣有三層樓高,屬線條簡潔的新藝術風格,兩側衛塔高聳,中間有廊道連結各大廂房,正門入口玄關雄偉氣派十足,其上為陽台,蔣渭水當經常在這裡接同志們舉行的洗塵與入獄餞行餐會,有張照片係1928年蔣渭水的「台灣工友聯盟」在這裡舉行成立大會,照片中現場擠得水洩不通,還有人站到二樓陽台的女兒牆外,留下紀念照,門柱上掛有長幅布條,上書:「同胞需團結,團結真有力」。
當時在蓬萊閣曾經發生的重要宴會,還有諸如1927年舉辦「孫中山臺北華僑紀念會」;1928年舉辦「林獻堂返臺洗塵會」,當時林獻堂是去環遊世界,增廣見聞。
其實「蓬萊閣」的原址是「東薈芳」,後來因為股東內鬨,最大股的吳江山憤而另起爐灶,另外開了一家「江山樓」來打對台、拼對場,東薈方果然不敵,只好去請當時的石油大亨,人稱「五舍」的黄東茂來入股,黄東茂將原址拆除重建,蓋了一座氣勢磅薄的三層紅磚大樓來,再由東薈芳承租經營,可是言東薈芳股東之間的糾紛不斷,最後由黄東茂收回,再改名「蓬萊閣」,該樓原為臺北市日新町1丁目168番地,約為今之南京西路163號。
黄東茂接手後的「蓬萊閣」取代江山樓、東薈芳等成為名流巨賈飲酒酬酢之所。初期的台灣料理從1930年(昭和5年)的「蓬萊閣菜譜來看」 ,一桌酒菜從拾圓至肆拾圓不等,如上「一色」便是全席酒菜全來,其中著名的「一品鍋」有臉盆大,裡頭奇珍異材二十餘種,其料理主要以福建菜為主,後又加入廣東菜、四川佳餚等,飲酒作樂之外,且有藝旦表演,可謂奢華之至。
當時所謂藝旦並非如今之北投酒家「那卡西」走唱而已,必須從小受到嚴格的訓練,自六、七歲離家學習談唱、吟詩和作曲等,其戲曲又分大小曲,連樂曲也得學至少通曉琵琶、三弦琴、洋琴等,甚至在酒席中還要能划拳助興等,所以那時候有句「登江山樓,吃台灣菜,聽藝旦唱曲」的俗諺就是形容這是令人艷羡的盛事,然聽曲亦不可隨便,必得續攤在「藝旦間」裡聆聽。
拆除後的蓬萊閣已成現代大樓 |
1949年後,台灣料理遭到排擠,淪落為一般酒家菜,所謂藝旦,酒店打烊也得走人,只是回顧那段台灣料理和日本料理PK的往事,如今日本藝妓傳統還在,料亭亦存,那,台灣呢?
後記:
這則故事還沒講完。我後來在閱讀原載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 1998年5月出版原載《台灣史料研究》第11號裡,發現了歐陽可亮所著、張志銘譯的《二二八屠殺證言》三篇文章,令我非常震驚!其中有一段描述戰後國民黨前來「劫收」台灣時,當時的行政長官公兼警備警備司令部總司令,那時候警總利用「西本願寺」設置第二處(現址約在建物群位於今台北市萬華區中華路一段西側、長沙街與貴陽街之間,修復後,今由臺北市文獻會進駐)。這裡是陳儀用來「寧可錯殺三千,不可放過一個」殺害所謂「台共」以不分省籍的台灣精英所在,警總第二處那時候曾經關過諸如辜振甫、王育霖(槍斃)、宋斐如(槍斃)等人,其中一位歐陽可亮,一九一八年出生於北京,三歲至八歲跟隨外交官的父 親住過南美的智利。歸國後,即立志於做書法家。曾任上海「東亞同文書院」講師等,後來被「大同公司」的林挺生相中,請他來台於「大同工業職校」擔任教師。
當時陳儀的爪牙,警總第二處處長姚虎臣就曾在「蓬萊閣」擺下了勒索台灣富商的鴻門宴,邀請了大同公司的林挺生(所以歐阿可亮因係大同工業職業學校老師的原因也在被邀請之列;另一位為板橋林家的林子畏,他創辦《全民日報》,總編輯姓馬也偕同前往,整桌連宋隊長和另一名副官,一共七個人。桌上擺了很多啤酒、紹興酒,精緻的料理也一盤接一盤地上桌。我們被叫來的四個客人吃得很少,只是看看著他狼吞虎嚥而己。
姚虎臣後來露出猙獰的面目來,擺白了講:
「和你們比起來,我不過是一介武夫。台灣呢,比我想像的還難治理,而且物價又貴。只靠陸軍少將的薪水,不容易生活的喲。」
我們四個也不是三歲小孩,一瞬間,便覺悟到今晚邀宴的目的了。
「所以,要和你們打個商量,----」「能不能請你們各別寫張借據給我?」
我們四人互相看來看去。
「借據?是說我們向姚處長借了什麼東西嗎?」林挺生聲音咽啞地問著。
「沒錯,中國的作風是以黃金幾兩計算的。物價波動這麼厲害,金錢是會貶值的。」
這話真是欺人太甚。不正面向我們勒索,變成是我們償還向他告貸的債務,真是狡滑。
開玩笑,是你虧欠我們,台灣人都還在看你們要如何補償。竟然黑白顛倒,變成我們欠你錢,這種說法如何叫人服氣?
可是,氣憤歸氣憤,我們一點辦法也沒有。我們不是傻瓜,他的要求再不合理,我們也只有服從而已,不然就無法活著走出這房間。
「明白了。以我的情形為例,寫個黃金二百兩,合金條二十條怎麼樣?」
年紀較大的林子畏瞧了一下林挺生,首先開口。
一兩是十錢,一錢有三點七五公克。我前些日子在神田町的銀樓問過,現在黃金一公克要一千三百五十日圓。二百兩黃金,以現在的日圓計算,少說也要一千十二萬五千日圓呢。
台灣或中國的黃金買賣,向來都是以兩或錢單位。尤其擔心通貨膨脹的關係,大家都不存錢而換買黃金或美金。雖然會變成不生利息的櫥櫃存款,也是不得已的。也有人存了一些錢,到銀樓買一錢或二錢的金戒指。存了數個金戒指之後,再換成手鐲或項鍊。這樣才方便逃難時攜帶。但是,考慮買賣資金的話,裝飾金的價值並不高。以黃金為例,十兩重,約十公分長的金條,也才一美元而己。
林子畏搶先提示金額,是「先發制人」。這需要相當的膽量和判斷。太少的話,對方會生氣,太多的話,又會被當成凱子。以林子畏的地位財富而言,二百兩黃金正是不多不少,剛好交代得過去的底線。
姚虎臣微微皺了一下眉頭說:「嘛,就這樣吧,那林挺生先生也一樣囉?」
「嗨,就照您的意思。」
他順口歎氣似地回答。
「那好,歐陽先生和馬先生就都各一半好了。」
一聽到要一百兩,我差點從椅子上摔下來。像我這樣靠薪水過活的人,要拿出台灣有數的大企業家的一半金額,真是太過份了。即使是十分之一,我也負擔不起呀。當時,我真想放聲大哭!
如此惡質的中國人,果然是來台灣「劫數」,看到這裡我已義憤填膺,本來真以為我業障大了,人間有這種事應該都是假的,於是繼續查證,全文總計三篇,臚列於下:
二二八大屠殺的證言1 戰慄的三月十三日
二二八大屠殺的證言2 地獄─西本願寺
二二八大屠殺的證言3 姚虎臣的鴻門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