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1日 星期二

廖小貓不要退出江湖啦,做內容可能有錢賺了﹣﹣再談什麼叫電子書?



最近我一直在做一件事,用iPhone4的高畫質HD拍攝影像,然後在手機裡剪接,再上傳Youtube,轉檔到Blip.tv,為什麼?因為我在測試一位內容的提供者,有沒辦法在網路裡「溫飽」。

Blip.tv提供影片內容廣告,再將取得的廣告費分給內容提供者,大約每兩百人觀看,內容提供者就可以分得一美金,以此類推,當然,我拍得不怎樣,有一、兩塊錢賺就很好了,不過像廖小貓那種吸睛影片,動輒數萬人看,那賺得自然就多了。

然而,像我那樣一塊錢、兩塊錢的像乞討式的影片收入,雖然不多,但我製作的成本也很低,觀者和作者都有那麼小小的爽一下,兩蒙其利,不過一天製作個一、兩支,會成餓莩。

有趣的是Blip.tv,我在2007年三月間就開始運用,當時是因Youtube還不提供上傳高畫質的影片功能,所以我把高畫質製作的影片DivX檔上傳到該網站,分得的廣告收入,少得可憐,後來Youtube改絃更張,我就把影片轉上Youtube去給人家免費觀看了。最近,我心血來潮,回到Blip.tv去看,啥米,從2007年來,我賺了幾百塊錢美金了!這才回頭再去研究它的機制,也發現它現在分給作者的收入成數提高了。

2007年,我就肖想內容提供有沒可能從網路裡生存,靠著Google Adsense,多少有一點廣告收入,但我的「魚腸臉譜」也沒有夯到哪裡去,所以要走這條路,不如去申請低收入戶,領政府補助;Scribd曾經要展開一項計畫,要作者訂價他的PDF檔,放在網路裡鎖售,看來是沒人願意為了內容付費,這項計畫似乎也不了了之,廣告對內容提供者來說,還是唯一的收入。

但Blip.tv為什麼要把廣告和內容提供者分享?這就是重點,我認為他們相信未來廣告版塊一定會大量從傳統媒體移往網路數位世界。

iPad出來後,我寫了一篇:

iPad報到,傳統媒體末日來臨!

這是個警訊,如果傳統媒體跨了,對內容提供者就是樹倒猢猻散,得各自找生路。可是我看現在的出版社出版所謂電子書,也真是急煞我也!一些本土派的出版社,對於電子書一無所知,知者,又以為電子書很簡單,就是把內容掃描成數位檔,然後放到電子書架去賣,錯,大錯特錯!

我舉過諸如網路裡的Paper.li,iPad上的Flipboard等,認為在數位時代裡,你就是自已的電子報章雜誌或出版品的總編輯。其次,我本是個愛書人,但現在叫我到書局裡去賣書,我卻一本也買不下去,紙本出版,都是一些落後的知識了。

電子書應該長什麼樣子?我最近找到一本Fotohits,這是關於攝影的電子雜誌,它的閱讀方式正好提供了我所描繪的電子書的形式, 有影音、有連結、有互動、有廣告,甚至有業配,這樣一來,電子書才賣得動,就算提供免費的內容,出版社也可經由廣告和作者分享數入,所謂有圖有真象、有影尚大聲,大家自已看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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