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支賣人幣八百塊人民幣,但只有中文簡體的功能,使用的朋友說,您娘咧,阿六仔真是敢,仿成這個樣子!我順手拍了下來,本想罵中國人實在沒有一點著作權觀念,但想想:我有很多朋友買iPhone只是為了趕流行,只用其中的通話功能,其他的能耐幾乎跟裝飾沒兩樣,簡直是把變形金剛當計程車用,所以買這支山寨機,雖然畫素和原廠差很多,反正有可能不用手機拍照,那山寨機就夠了.
日本人,One device, one fuction,手機就是手機,照相機就是照相機,一個裝置,精通一種功能就好,這反而才是商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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