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28日 星期六

網路電視台的經營模式

 要推動媒體公平權,讓傳統的電視台崩盤,就要看網路電視台能不能出現獲利的經營模式?徹底的把傳統電視台的廣告搶過來。

我基本上是不相信網路可以賣影音的,只消你的影音產品出現在市場上,就會被人以點對點(P2P)的方式上傳下載,再周密的保護都不敵網路的盜版行為,因此,現有的IPT V,比如邱復生的I’m TV,我就猜不出要怎麼獲利?

  現在連販售色情影片都很辛苦,雖然A片女優多如韓戰時的共匪,但看三天看到眼睛脫窗也才99元新台幣兩兩。

  然而,我發現最近情勢在逆轉了。網路電話Skype的兩位共同創辦人Janus Friis與Niklas Zennstrom又開發出點對點傳輸的網路影音平台Joost,前兩天我就接獲下載瀏覽器的電子郵件,下載後,可以邊看全世界的全螢幕高畫質節目,又可闢建聊天室,呼朋引伴,一起來觀賞。

  現在影視內容的提供者,如好萊塢的華納公司如今都變聰明了。有了唱片業者不敵mp3紛紛倒閉的經驗,他們反過來和點對點傳輸業者合作,你播我的內容,可以,但要插入廣告,影音則免費請你觀賞,我們要賺的就是廣告錢!

  這種模式越來越多了,如Blip.tv也提供一般人這種廣告機制的合作。謝長廷和我創辦的台灣玉山網路電視台現在影片也插入廣告,廣告每被點擊一次,可以獲利0.35分美金,雖然是杯水車薪,但我們只是在宣告網路電視經營模式的可能性。

  傳統電視台拉廣告,依據的是收視率調查報告,這在網路裡,凡走過的必留下痕跡,許多人不知道Google Analytics其實提供了最精準的收視率調查報告,這機制的運用,足以寫一本書來闡述。

  自由時報前陣子要買電視台,其實換個角度,廣告由報社業務單位找,內容由報社自制三分之一,網友自製三分之二,然後在影片中插入廣告,對拆其中的收入,網路第二代的精神是民主的、分享的,報社不用養那麼多攝影師,其實也可辦電視台,又不受立場深藍的NCC管轄,講白了,就是可以大辣辣的開起購物台啦。

  最後,有那網路半調子的電腦維修人員一定會問,那要不要頻寬?要不要伺服器?我跟你打賭一百萬,這些都不用花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