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1989年11月30日在中國時報、聯合報等四家報紙刊出的一張半版巨幅漫畫報紙廣告,當時正值立委選舉前夕,這張漫漫畫是國民黨惡意醜化民進黨,卻把作者惡意嫁給魚夫。我蒐藏了這報紙二十餘年,正好現在拿出來用。 |
民視新聞:國民黨拚五都選戰,最近在電視上強打一支抨擊高雄市政的廣告,不過,眼尖的人會發現,簡直是民視頭家來開講的山寨版,這也害得主持人謝志偉被太太懷疑偷接廣告,謝志偉看了誇獎國民黨抄襲功力一流,可惜用錯地方,如果執政也這麼強,就不用花錢拍廣告了(新聞按這裡)。
我看到這則新聞,真是只有搖頭歎息。余自束髮以來,國民黨的秘書長換了好幾任,現在虧它來了個表面看來斯文,又是個教授、博士級的金溥聰,但國民黨打選戰抹黑人的手段,仍然狗改不了吃屎。
二十餘年前,1989年11月30日,中國時報、聯合報、中央日報和青年日報等四家報紙,同時刊出了一張半版的漫畫廣告,注意看,簽名不但仿魚夫的簽名(應是用透光箱描繪的),只是故意將「魚夫」稍微變造成「魚父」,而且故意加上一段:1989年票選「最受欣賞」評論漫畫家作品,刻意魚目混珠。
我在1989年獲得「吳舜文新聞漫畫獎」是首位得此獎項者,是年亦被大學團體票選為「最受欣賞」評論漫畫家。
1989年也是中華民國第一屆立法委員第六次增額立法委員選舉,亦為第一屆最後一次增額選舉,將選出增額立法委員130位,民進黨在那一年,大有斬獲。
這幅漫畫的標題是「誰能讓下一代過得更好」,整幅漫畫將黄信介、尤清、林正杰、朱高正、張俊宏等等,當時民進黨的領導精英全部抹黑成暴力、爭權奪利、不顧人民於死活的惡徒。
漫畫當然不出自於我,可是國民黨卻故意栽贓於我,這張漫畫,當時要到這四大報去刊登半版廣告,大約需要至少兩百餘萬元的費用,誰又有這種錢幹這種下流勾當?不是國民黨還會是誰?
於是我正式控告四家報紙,當時的最大報<中國時報>還曾是我的老東家,我一告發,少東余建新就出來講和,我的條件很簡單,賠我律師費,我繼續告聯合報等。
後來一審官司我打勝,遇見一位有正義感,不畏強權的法官,國民黨大驚,乃派出一位替死鬼:當時「中華民國漫畫協會」總幹事(這個人我已經懶得提到他的名字了)出來承認漫畫稿是他送到各大報的。當時的司法環境就是許水德說的:「法院是國民黨開的」,二審時,法官居然說:被告因為將漫畫稿到各報,各報覺得很好,予以刊出,無罪判決。
那廣告費誰出的?不知;刊出後,「魚父」為何人?不知?那為什麼不追查到底?反正法院是我國民黨開的,判決文滿紙荒唐言,我完全莫可奈何。
二十幾年來,國民黨狗改不了吃屎,又來仿冒謝志偉的頭家開講。志偉是我好友,民主時代,他幽默的反諷國民黨,但在我那個威權年代,卻深深體會國民黨壞人名節的下流行徑,既要攻擊民進黨,國民黨內人才濟濟,還有政戰部訓練出來的漫畫戰士,難道找不到個漫畫家來讚聲,非得要嫁禍於我?
1989年,我女兒還在襁褓之中,如今已婷婷玉立,我正好用這個例子讓她明白:老爸雖然喜歡狗,但如果狗喜歡吃屎,我會介紹給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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