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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9日 星期三

鄉民怎麼看法官判馬洩了就洩了!

圖片來源:http://i.imgur.com/X2PGw4k.jpg
大悲無淚,氣死驗無傷,只要法院還是國民黨開的,只要不廢了監察院、考試院,蔡英文的改革都是空談!



鄉民針對法官的判決理由進行討論如下:

A把顧客的保密資料告訴B,B聽不清楚叫A再給一次,第二次就不算洩密嗎? 合理嗎? ˊ_>ˋ

1. 洩密案判決理由

黃世銘洩密在前,馬英九再要求審閱該檔案,就不構成教唆洩密,

因為已洩露之秘密不是秘密.

2. 毀謗案判決理由

馬英九批柯建銘屬(1)善意合理評論(2)涉及公益(3)基於政治關係

摘錄部份反應如下:

己死的人不是人
機密就是機密 誰洩都是犯罪
洩的精液不是精液
第二點還好 第一點真的是很低能
又在唬爛了
笑了 台灣法律人
喔喔喔,洩了。
己臭的老二不是老二
這見解跟北檢引用那篇判決不同哩
法院KMT開的,法官KMT養的9
來個法律系師爺翻譯一下
法律人出來教大家多讀書
所以柯告錯條 是這樣嗎
已射的精不算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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