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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9日 星期四

還原林岱樺的質詢全文,歡迎理性評論,不要來「假掰」!


圖片來源:林岱樺臉書公開照片
根據《上報》報導行政部門原規劃在本會期修法嚴加約束放生行為,避免不當放生造成生態危害,但民進黨立委林岱樺在3日的黨團協商中,提出「主管機關協助收容」及「初犯者不罰」的異議,遭到野生保育學會、甚至是黨內反彈,立委段宜康更直言抨擊「絕不能接受」。



農委會所擬定的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2條及第46條修正草案,「未經許可釋放一般類或保育類野生動物,分別處以5萬元以下或5萬以上至25萬元以下罰鍰」;「如致動物死亡或破壞生態系者,處以50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鍰」。此案早於2014年1月23日送立法院審議,但受到民進黨立委召集人林岱樺在2016年4月強力否決。

現在罵聲連連,烽火連天,咱們的立委(不分黨派)在質詢官員,真的很像在罵龜孫子一樣,不給人最起碼的尊嚴,所以透過網路的傳播,那句:「局長,你現在是在跟我對幹膩?」林岱樺被罵得臭頭,現在網路發達、立院直播,這些盛氣淩人的畫面都呈現在國人的面前。

然而,過去傳統媒體採訪立法院,對於政策辯論政策的內容毫無興趣,這種衝突的場面才是最愛,所以到最後,政策都變模糊了,我找到鄉民楊智達把影帶裡的對話內容用文字整理出來如下:

立委林岱樺:「我就是買了這個,或是無意中人家送我的,但是我想放生,我不能養了!」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你再送回店裡面....我會告訴他們這樣,或是找其他寄養或是朋友...」
林岱樺:「請你務實一點啦!」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我講的很務實喔!」
「我已經買了,店怎麼會再收,你在講什麼鬼啊?」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不用錢的,店為什麼不會再收?」
立委林岱樺:「不可能啊,店怎麼會再收?」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動保法本來就有規定不能棄養了,買的人本來就有那個責任了。我剛講動物保護法事實上是有規範的!」
立委林岱樺:「如果我就是沒有辦法養怎麼辦?我已經養了這個東西養了十年了,我想放生它,我真的沒辦法養他了,那怎麼辦?你告訴我答案就好!」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委員.......棄養動物就是違法。」
立委林岱樺:「那怎麼辦?我沒有辦法養他啊!那怎麼辦?」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找人代養。」
立委林岱樺:「那你覺得這務實嗎?」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很多人都這樣啊,就像貓狗他沒辦法養,他也會幫她找新主人啊,這很務實啊~」
立委林岱樺:「我就把他送到收容所去啊,收容所是不能殺的。」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收容所也有您講的這些,工作人員早上一打開門看到門口擺著一隻鳥,他們也會收容。」
立委林岱樺:「我要正當的告訴他,我要請你收容啊~」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呵呵呵....」
立委林岱樺:「沒有~我覺得你們講的很不實際,我只要想到我現在住在大樓裡面...」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不是!依動物保護法本來就不能棄養動物啊!」
立委林岱樺:「我沒有要棄養!我告訴你說我沒有辦法...所以說這就是台灣行政單位的缺失啊!」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呵呵呵....沒有,您的講法就讓大家公評嘛~」
立委林岱樺:「局長, #你現在是在跟我對幹膩?」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不是啦!我們現在是在講...」
立委林岱樺:「你現在是在跟我對幹膩?」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委員,我們是在討論啊…」
立委林岱樺:「你在跟我對幹膩啊?什麼叫做我們來公評?我現在要跟你討論方法!我覺得你才在雲端勒!你現在這樣是怎樣?」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委員,您的意思是棄養不需要負任何責任...?」
立委林岱樺:「我告訴你,我沒有要棄養!」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你說他不想養啊....」
立委林岱樺:「對!我就真的沒辦法養!我的經濟出了狀況沒有辦法養啊!那怎麼辦?
你政府要告訴我!因為我們現在是寵物沒有管理!每一個人,你們現在是不敢做,也沒有辦法做! 每一個養寵物的人他都要有責任,我認同!你要怎麼管理我?你沒有要求大家要申請什麼?那我就要跟你登記啊!我要繳稅啊!你根本就做不起來嘛!那我現在只是在後面收尾!因為這個機制是良性的,當你有登記....」

原文連結點此

我一早醒來,趁著腦袋清楚,看完全文,本想進一步討論,忽然發現林岱樺已經道歉了:

【堅持,源於慈悲 道歉,本於負責】

岱樺誠心為「野保法」修正引發的爭議與誤會,表達最深的道歉,更感謝各方的指正、批評。

或許有人認為,放生是愚昧的慈悲;我不想辯駁。但身為立法委員,法律的周延性、可行性,以及是否因為惡意棄養和商業行為而限制了真正的宗教放生?是我不放棄的堅持。農委會祭出罰則,是最簡單的行政作為;然而,在嚴格納管的同時,是不是該有對於真正宗教放生的配套輔導?包括必要的申請、適當的區域與相對的收容協助。

岱樺為自己的表述疏誤,本於負責,誠心道歉。在「野保法」的修正上,願意繼續與農委會溝通,更尊重黨團的決定。



雖然林委員道歉了,但鄉民仍有兩極看法:



再如:



我倒很想看要是您讀到文章「最後尾」了,會有怎樣的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