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3日 星期六

台灣的運動員可以跟中國來的藝術家當佣人了

魚夫漫畫20100703(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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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03

台灣的運動員要「自助天助」,馬政府提供中國45歲以下的藝術家來台駐「點」,一個月給6萬3的生活費、晚宴費、接待聯繫費、行政管理費、雜費,還可以外加申請,最高100萬。看來台灣運動員可以到這些生活優渥的中國人家裡討個佣人的工作了。